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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的公示

2021-08-13 发布人:人事处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1〕21号),经个人申报、资格审查,学院评审,决定推荐以下同志申报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。

一、报省教育厅人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):

耿  婷    杨雨微

二、报市教育局人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):

刘西强    涂清波

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。公示期间,我院教职工可至人力资源处审阅以上人员的相关材料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将相关材料反映至人力资源处。

联系人:侯鹏飞

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

2021年8月13日

 
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2年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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