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1〕21号),经个人申报、资格审查,学院评审,决定推荐以下同志申报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。
一、报省教育厅人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):
耿 婷 杨雨微
二、报市教育局人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):
刘西强 涂清波
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。公示期间,我院教职工可至人力资源处审阅以上人员的相关材料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将相关材料反映至人力资源处。
联系人:侯鹏飞
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
2021年8月13日